网上流传的林志玲版仿真娃娃图片。
“‘妓院’竟然合法,警察奈何不得?!”12月16日,一篇题为《用充气娃娃卖淫合法吗?》的新闻帖引爆新浪杂谈等社区,其中说葫芦鸟(网友疑是“岛”字)惊现新型“妓院”消魂苑,店老板提供当红女星的仿真充气娃娃,让顾客带进房间“行事”,自己收取费用。因无违法依据,当地警方束手无策。虽然经调查得知,“利用充气娃娃卖淫”事件竟是假新闻,但众网友表示争议此事并非没有社会意义,因为如果让充气娃娃合法代替卖淫女,将可能减少性犯罪和性病传播,“也许给未来创造了一个新的行业”。
时报综合报道
由于1000多字的新闻帖有板有眼,时间地点人物俱全,引起众多网友关注,回复者众多。那么,文中所提及的“葫芦鸟”究竟在哪里?消魂苑是一个什么样的场所?
葫芦鸟是不是葫芦岛?
其实,这篇新闻帖子最早出自中华网社区,发帖者名叫“jdbjk”,短短几天后迅速转往猫扑、雅虎等各大BBS和博客,同时覆盖几乎所有的地方论坛和购物网站。
网友“呵涛”最先跟帖提出质疑:“根本就没有葫芦鸟市,只有辽宁葫芦岛市,不知道楼主是故意写错,还是没有这件事而捏造?或者楼主就是白字先生!这么重大的错,还当记者,让人笑掉大牙!”
中国没有叫“葫芦鸟”的地名,与其最接近的应是辽宁省葫芦岛市。昨天,记者在百度上搜索“充气娃娃妓院”,找到相关网页约8960篇;搜索“消魂苑”,找到相关网页1570篇;而搜索“葫芦岛妓院”,自动出现最多的相关搜索是“辽宁充气娃娃妓院”、“葫芦岛合法妓院”、“葫芦岛特殊妓院”,许多论坛转载已自行在标题中把“葫芦鸟”改成葫芦岛。
“原文记者”查无此人
据了解,葫芦岛市只有《葫芦岛日报》、《葫芦岛晚报》和《葫芦岛广播电视报》三家纸媒。而三家媒体的办公室和新闻中心在接受北京某媒体采访时,都否认做过“充气娃娃妓院”的报道,三家报社人事部门没听说过张力行这个记者。
12月11日,葫芦岛当地网友里海兄弟第一时间汇报:“有这地方吗?我去看了,在中央大街没有找到!”12月18日,北京媒体记者分别致电葫芦岛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和中央大街所属的连山区公安分局办公室,均表示没听说警方去查过什么“充气娃娃妓院”的事,文中提到的“治安大队长张和”也查无此人。
“消魂苑”未工商登记
同时,葫芦岛市工商局透露,所谓的“消魂苑”没在工商部门登记。“也没有人向我们投诉,这个地方应该不存在。”工作人员说:“如果有人以这种名义登记我们也不可能给批,他经营范围可能不那么写,但实际经营中有可能变相经营,挂着羊头卖狗肉的事情可能发生。”
记者带着疑问咨询某成人用品网站,该站编辑告诉记者,这样的新闻极可能是充气娃娃生产厂商为推广最新产品、吸引眼球而杜撰,从帖子传播的速度和范围来看,应该是有人蓄意而为。